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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4 10: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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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菲迪也”的有关规定:
1、如果一个因患病不能封斋的人蒙安拉的恩惠又恢复了健康,而他已经出撒了“菲迪也”,那么他还应该封撇去的斋,希望安拉将因他出撒“菲迪也”而多加回报他。
2、如果一个亡人在生前没有补完他缺封的斋,但嘱托后人从其遗产中出撒“菲迪也”,那么他的继承人应当从其遗产中为他缺的斋出撒“菲迪也”。但是总量不得超过其遗产的三分之一。如果超过了这个数量,那么超出的数量只有在继承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为他出撒。但是年幼的继承人表示的同意是无效的。
3、如果亡人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断承人也可以为他缺的斋出撒“菲迪也”,希望安拉赦免他撇斋的罪过。
4、撇去的一番拜功的“菲的也”与缺封一天的斋的“菲迪也”相同,如果一个人撇去了一整天的拜功,那么他应当为包括“为特尔”拜在内的六番拜功出撒“菲迪也”。
5、教法中关于为撇去的拜功出撒“菲迪也”的规定与关于撇去的斋戒出撒“菲迪也”的规定是相同的。
6、亡人的继承人不能为其补封他缺的斋。
7、一个人不应当因为一点微不足道的原因或一点小病而推迟封斋月的斋,或为此出撒“菲迪也”,只有当他确实不能斋戒的情况下,他才能推迟斋月的斋。因为尊贵的圣人(愿主赞颂并赐福他)曾说:“谁没有正当理由或没有患病而撇去一天“莱麦丹”月的斋戒,那么他在余生每天封的斋,也不足以补偿他的损失”。(艾罕默德,提尔米宰和艾布•达吾德均传来了这段圣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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