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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复活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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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5 10: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是灵魂与原子两部分组合的,原子便是所谓人体的主要分子,常存不变,永不消灭;所谓死亡,便是这原子与灵魂分离;所谓复活,便是灵魂再与这原子相结合。至于肉体,则新陈代谢,忽增忽减,造物主要人死亡时,他使灵魂与原子分离,原子便丧失其生机,肉体也丧失其生机,遂同时死亡。于是,肉体渐渐分解,与他物相化合,惟有原子保存在土里,犹如金砂一般,永不分解,即使被野兽吞食,而构成其身体的一部分,但所构成者,乃其肉体,即其附属的分子。人体的原子,在野兽的体内,仍然保持原状,永不分解,等到那野兽的肉体分解时,人体的原子,又“完壁归赵”仍到土里去保存着,决不与那野兽的主要分子相化合。人死时,原子所遭遇的,不过是与灵魂分离;而其肉体分解,造物主要复活原子时,只要使灵魂再和原子相结合,原子便呈生机,而有知觉和运动了,肉体虽分解,也无妨。伊斯兰经典中所载关于过度时期(自死亡至复活)所有的情形,如墓穴中的审问、安逸、痛苦等难题;由此迎刃而解。到**,造物主要把全人类复活起来审判的时候,先构成各人的肉体,(无论用前生原有的质料,或用新的质料都可以,因为肉体是附属的分子)然后,使原子归还肉体,接着便使灵魂与原子相结合,于是,原子与肉体,都呈生活的机能。来世的人类,与现世的人类,完全一样,毫无差别。其他的动物,也可以依照上述的方式复活起来。假若我们沉思造物主知觉与能力的博大,并且观察造物主创造与化育的微妙,那么,我们对于复活的实在与可能,简直感觉不到什么诧异。无论肉体的分合、结构,依照某种原理,或不依照任何原理,都可以不成问题了。主张唯物论的先生们:假若诸君仔细的想一想,自己所发现的滴虫,体积那样小,数量那样多,生机那样妙,那么,诸君对于人体原子的机能,以及灵魂所有的性质,必定认为是合乎情理的事了。诸君既说人体上的汗孔非常的多,一平方指尺之内,有汗孔四百万,那么,阿丹子孙的原子,由其汗孔出入,也是很平常的事。诸君又说疟疾一类的病菌,能由汗孔侵入人体,随血液的循环而传遍全,身,又能传染他人。诸君的医学书中所载诸如此类的事实,都可以使诸君易于明白这种解释。
诸君又说男子的睾丸所构成的精液内有精虫,其体积非常渺小,非用微显镜不能观察。精虫全身的长度,由一时的五百分之一,至六百分之一;精虫头部的长度,  由一时的五千分之一,至六千分之一。精虫借尾部的摆动,而游泳于精液中,假若精液本来的浓度不变,则其运动不受外界的影响。精虫入子宫后,能继续运动七八日;在子宫外能继续运动二十四小时。其运动的方向,不得而知。据一部分的生理学家说,精虫运动的速率,每十三分钟一吋。据生理学家说,各种雄性的精液,大概都有精虫。雌性的卵子,非与雄性的精虫结合,不能成胎。那么,我们何以不能说:精虫能把人体的原子,传到卵子去,,成为人体的主要部分;而卵子逐渐发长,成为人体的附属部分呢?照这样说来,回教学者的主张,与诸君的主张显然不同。诸君说人体完全由母亲的卵子长成,父亲的精液,只有受精的作用;诸君只知有肉体,所以这样说。回教的学者,知道肉体外还有更微妙的物质,所以他们说人的本质,是由父体所传授的;人的肉体,是由母体所传授的。
一般生理学家对于心脏的鼓动,曾有种种的解释,但是,理由都不充足;前人的解释,常常被后人驳倒了。据他们最新的解释,心脏的动力,是由心脏自身发出的。他们又说:心脏鼓动的秩序,是心脏内神经块的作用。但是,他们直至现在,还不明白为什么心脏的鼓动是间歇的,却不是连续的,他们又说:由若干实验的结果,已经知道由心脏的收缩所生的原动力,便足以使血液循环不已。诸君细想这话,就知道人体的原子,是以心脏为大本营的。原子与灵魂相结合,乃有生机,而发出有秩序的动作,以致血液循环,而生机传遍全身。诸君或许要问:原子和灵魂那样细微,怎能发生这样大的作用,使生机贯注全身,而神经和筋肉,统统工作起来?诸君难道不晓得有许多很小的发动机,只要有一个小孩子推动这发动机,很大的机械,便转动起来,做出种种伟大的工作。如果我们要直接去推动那大机械,那就非有伟大的力量不可了。人为的机械,还有这样巧妙,全知全能的主宰,当然能创造奇妙的、惊人的物品了。
这样说来,所谓实在的人者,乃心脏中所含的原子。原子与灵魂相合,乃有生机,心脏因而鼓动,血液因而循环:生机因而传遍全身。至于肉体,不过是一部机械;原子借此机械而经营事业,获得知识。原子与灵魂,才是被责成、被复活、享幸福、受刑罚的;回教经典所载,关于死后的复活、墓穴中的审问;安逸、痛苦等问题,由此可以完全解决了。
诸君或许要说:我们看见伊斯兰经典的明文,曾提及复活人类肉体的全部,或一部,如《古兰经》云:“谁复活枯朽的骨骼?你说:谁创造它,谁复活它。”(三六:七八、七九)你刚才讲的复活的方式,与这一类的明文,怎能调和呢?我答复说:据我刚才讲的话说来,人体的主要分子(原子)与附属分子(肉体)都是依同一的方式复活的,诸君所提关于复活的那些疑问,由这种复活主要分子的方式,可以完全解答。至于附属分子,无论说恢复原质,或创造新质,都与那些疑问不生关系。伊斯兰经典的明文,所以要提及复活肉体者,原为要解答蒙昧时代的阿拉伯人对于复活的疑问。因为凡提及复活的问题,他们就想到复活肉体,他们说人类的骨骼枯朽以后,怎能再有生机?分散在土地里的那些分子,怎样的集合在一处?《古兰经》的明文,便答复他们说:造物主是全知全能的,他既能‘无中生有’的创造骨髂,更能复活枯朽的骨铬。诸君只须仔细的想一想,便知道我的解释,与经典的明文,彼此之间,毫无抵触。
最后,我要向诸君声明,以原子解释人体主要的分子,以肉体解释人体附属的分子,这是我个人的解释,我并不说这是回教的学者所一致宣言的,更不说这是回教徒应当信仰的,我不过说伊斯兰的学者承认人体有主要的分子,有附属的分子,他们欲借此解答关于复活的种种疑问。我们所谓人体主要的分子,就是穆圣解释《古兰经》时所提及的原子,原子与灵魂相结合,便构成人类的本质;他们所谓人体附属的分子,就是这新陈代谢的肉体。伊斯兰的学者又说:人类的本质;以心脏为寓所,照这样说来,新陈代谢的肉体,不过是一种工具;真实的人,借此工具而办理事务,营谋知识。这种解释,既可以答复前面关于复活的种种疑问,又不反对理智,不违背宗教,穆斯林当然可以主张这种学说。假若只就信仰的正确来说,穆斯林只须说我们信仰每人有一灵魂,灵魂的本质如何,惟造物主知之;其余的动物,也各有其灵魂;人死之后,将来造物主必定要复活他,审判他,然后,赏赐他,或处罚他;复活的方式,绝不是不可能的;我们没有祥细解释那种方式的必要,因为那是理智认为可能的,就造物主的知能来说,我并不是不可能的。主张唯物论的先生们:诸君若仔细的研究这种解释,必定找不着一点违背科学原理的地方,只怕诸君蔽于成见,不肯承认这种真理罢了。诸君也许要问道:这种解释,理智方面,就算是可能的,但是穆斯林为什么信仰那是必定要发生的呢?穆斯林之所以如此信仰,是因为伊斯兰所传达的经典的明文,曾宣言那是必定要发生的;穆斯林既知道这种解释,不反对理智,当然不便舍弃经典明文显著的意义,而以一种方式解释它,以为复活就是依照那种方式。何况复活的问题,虽则关于其可能性的证据,是理智的,关于其实在性的证据是经典的,但是,如果细心研究,还可以找出许多证据来,证明其实在性。这些证据,虽则不是逻辑的,断然的,却是合乎情理的、人所易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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