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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麦丹月] 请教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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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4 09:5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向各位请教一个问题  在莱麦丹月中 没有任何缘故的失撇一天斋戒 罚金怎么拿  有原因的失撇一天斋戒(如病症 旅行等) 罚金又该怎么拿  希望给解释一下  塞瓦布了
发表于 2012-7-24 16:5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近亲可为亡人补斋

至圣(求主慈安之)说:“欠着斋戒去世的人,他的近亲可以替他补斋。”    (《布哈里圣训实录》《穆斯林圣训实录》)

若无此能力,则可变通为纳罚赎:每天替亡人款待一位穷人。

真主说:难以斋戒的人,应当纳罚赎,即施给一个贫民一天的饭食。(2:184)

至圣(求主慈安之)说:“欠着一个月主命斋去世的人,让他的家属相对每天款待一位穷人。”   (《铁里米兹圣训集》)

如果一位穷人一天的饭食费为五元,那一月的伙食费便是一百五十元。如果一个亡人欠着十年的主命斋,那他的家属相对为他拿罚赎一千五百元。此标准适用于难以斋戒的人。

注:选自《新编天方杂学》
第一个问题还请有识之士回答一下
发表于 2012-7-24 16:5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圣(求主慈安之)说:“谁无故、无病开一天主命斋,即使他长年封斋也弥补不了那天斋。”(《艾布•达乌德圣训集》《铁里米兹圣训集》《伊本•马哲圣训集》)
发表于 2013-2-2 15: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艾布胡勒的传述:一人在斋月中坏了斋,穆圣命令他释放奴隶或连续封俩月的斋或款待六十个贫民作为罚赎。《فقه السنة》楼上“太阳转身”说得好,无故不封斋那一天的回赐是难以补回来的,足见把斋按时的重要性。虽然回赐没法补回,但虔诚悔过免受主的责罚还是可以的,不要对主绝望,尽己所能悔过纳罚赎,如能力实在办不到,求主宽恕也可免罪,真主不苛责无能的奴仆,但故意大胆违犯知过不改,招主怒恼,问题就严重了。斋月即便每天纳罚赎,只起免罪作用,回赐远不如自己把斋,有能力就要自己把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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